為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發(fā)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日前,永嘉縣紀委縣監(jiān)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永嘉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原黨組成員、副理事長虞道存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2017至2018年,永嘉殘聯(lián)無障礙進家庭項目中標公司負責人呂某某在實施入戶改造項目時,虛報多報項目改造金額。虞道存在組織該項目驗收時,未認真審核把關,造成政府多付貨款14.87萬元。另外,2012年以來,虞道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好處費,共計人民幣37.5萬元,涉嫌受賄犯罪。2020年9月,虞道存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追繳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巖坦鎮(zhèn)原溪二村報賬員戴新華、原黨支部書記戴建克、原村委會主任戴秋云在社會保障事項中優(yōu)親厚友問題。2006年9月和2007年5月,戴新華在負責該村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參保申報登記和材料上報等具體事務過程中,違規(guī)將戶籍在外村的岳母鮑某某和母親汪某某納入參保對象名單予以上報,戴建克、戴秋云未進行審核,使得該2人順利參保。截止2020年8月,鮑某某、汪某某分別領取失地保險待遇共計76530元和74130元。2020年10月,戴新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戴建克、戴秋云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楓林鎮(zhèn)湯岙村村委會主任徐壽其違規(guī)支付扶貧工程款問題。2018年5月,楓林鎮(zhèn)湯岙村公路工程(為永嘉縣農業(yè)局扶貧項目)建設完工后,湯岙村在工程未通過驗收的情況下,僅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即提前支付施工方工程款19萬元。徐壽其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2020年9月,徐壽其受到誡勉談話處理。